中 國 模 具 工 業 協 會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機械行業分會
中模[2013]27號
貿促機械展[2013]139號
關于邀請參加2014年巴西國際橡塑及模具展覽會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我國與巴西的經貿合作和技術交流,進一步開拓南美市場,擴大機電產品出口。中國模具工業協會和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機械行業分會將共同組織國內企業參加2014年8月在巴西諾因維利(Joinville)舉辦的巴西國際橡塑及模具展覽會。請相關企業抓住機遇前往參展,借助展會平臺,展示宣傳本企業的產品,爭取有更多的機電產品進入南美市場?,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巴西國際橡塑及模具模具展覽會簡介:
巴西國際橡塑及模具展覽會前身是巴西橡塑展(Interplast),由巴西展覽公司于2000年開始舉辦,每兩年一屆,至今已經成功舉辦了5屆。2010年共有來自全球19個國家和巴西國內22個省區的25000名專業觀眾前來參觀,展覽面積20000平方米。從2012年開始,該展會與歐洲模具展方(EuroMold)在南美大陸合作,推出巴西國際橡塑和模具展覽會,展會周期為兩年舉辦一屆。隨著與EuroMold的合作,我們相信2014年巴西國際橡塑及模具展將更具國際影響力,預計展會規模將達到26000平方米。
二、展覽會名稱、時間、地點:
展會名稱: 巴西國際橡塑及模具展覽會
英文名稱: Interplast & uroMold Brasil 2014
展會時間: 2014年8月18日-22日
展會地點: 巴西諾因維利
三、展品范圍:
主要展品有:塑料與橡膠工業機械及設備、塑料相關的產品、材料、原料和技術、機器和輔助設備、塑料樹脂和添加劑、模具及模具配件、模具制造與加工、模具生產和定型設備、快速定型和高速工具、模具材料等。
四、展出形式:
以實物為主,輔以圖片、模型、樣本??勺庥脴藴蕯偽徽钩?,也可根據企業的要求對攤位進行特殊裝修。
五、參展條件:
重點組織有外貿出口權的公司、生產廠家參展。嚴禁攜帶假冒偽劣、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及商標權的展品參展。
六、報名時間:
有意參展和考察該展覽會的單位請于2014年3月底以前填寫好《參展申請表》,傳真或E-MAIL至中國模具工業協會或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機械行業分會。
七、 聯絡方式:
1、中國模具工業協會
聯系人:李玉華、高媛
電 話:010-88356462
傳 真:010-88356461
E-mail: liyuhua9@msn.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首體南路20號國興家園4號樓505、506室
郵 編:100044
2、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機械行業分會
聯系人: 吳瓊、王娟
電 話:010-68595431,68594192
傳 真:010-68594948
E-mail: wuqiong@ccpitmsc.org,wangjuan@ccpitmsc.org.
網 址:www.chinamachine.org.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46號5025室
郵 編:100823
附表:參展申請表及參展通知(代合同書)
二○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參展申請表及參展須知(代合同書)
展覽會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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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巴西國際橡塑及模具展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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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會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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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8日-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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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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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 若因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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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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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展位 平方米(至少__平方米),長: 米,深 米, 面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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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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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人,其中業務人員: 人;護照類型:因公 □ 因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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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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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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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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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任務通知書
(因公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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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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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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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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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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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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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展 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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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展 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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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模具工業協會
聯系人:李玉華
電 話:010-8835 6462 傳 真:010-8835 6461
電子郵件:liyuhua9@msn.com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機械行業分會
聯 系 人:王娟
電 話:010-6859 5406 傳 真:010-6859 4948
電子郵件:wangjuan@ccpitmsc.org
單位賬戶: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機械行業分會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禮士路支行
銀行帳號:0200 0036 0901 4408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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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職 務:
電 話:
手 機:
傳 真:
地 址:
郵 編:
電子郵件:
MSN(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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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展單位簽字:
(組展單位確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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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單位領導簽字:
(參展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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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展申請得到組展單位確認之日起 5 個工作日之內,請根據付款通知要求,電匯展位定金到組展單位指定賬戶。參展單位逾期付款的將視為放棄參展,原定展位組展方有權另行安排。
2、 參展單位應當合法參展,嚴格遵守展會各項規定。并承諾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如因參展單位侵權行為而給他人或組展方造成損失的,應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3、 參展單位在確認參展、交納定金和/或參展費用后又放棄或終止參展的,定金和/或參展費用不予退還;給組展方造成損失(包括不限于經濟損失)的,組展方保留進一步追究責任的權力。
4、 請參展單位根據招展通知及組展單位隨后發放的系列通知或文件中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5、 如實際分配展位面積(或形式)與申請的不一致,應以組展方“展位確認函”為準,此函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6、 如果不可抗力原因或組展方及主辦單位不可控制的原因導致本次展會發生變更或取消的,組展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相應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等)由各方自行承擔。
7、 雙方因參展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將爭議提交組展單位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8、 本申請表及參展須知(代合同書)一式二份,經雙方簽章確認后具有合同效力。簽章后的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9、 未盡事宜,按照招展通知及隨后發放的各種相關通知的具體內容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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